“南京市标准化项目奖励工作”在线访谈

    [ 主持人]

 各位网友,欢迎大家参加今天的在线访谈。今天与各位网友交流的主题是“南京市标准化项目奖励工作”。

  [2017-11-27 09:59:47]

    [ 主持人]

参加今天访谈的是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化处董晓燕副处长。 

  [2017-11-27 10:00:19]

    [ 主持人]

欢迎各位走进在线访谈节目。 

  [2017-11-27 10:00:33]

    [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化处副处长 董晓燕]

 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好。

  [2017-11-27 10:00:54]

    [ 主持人]

标准化是国家质量基础之一,现在从上到下、社会各界都很重视标准化工作,都在谈标准化。南京市出台了“标准化项目奖励”,能否先请董晓燕副处长简单介绍一下这是一项什么样的制度安排?

 

  [2017-11-27 10:02:45]

    [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化处副处长 董晓燕]

好的,主持人。“标准化项目奖励”是经市政府批准设立的,由南京市标准化工作联席会议实施的,对在社会经济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本市标准化项目进行的一项奖励措施,目的是调动全市企事业单位或组织参与标准化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更好地发挥标准化在推动创新发展、产业转型提升、国际产能合作及社会治理各领域的引领和支撑作用。这个奖励政策2017年4月正式发布,10月份启动了申报工作。

  [2017-11-27 10:07:10]

    [ 主持人]

具体奖励哪些项目?

  [2017-11-27 10:07:32]

    [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化处副处长 董晓燕]

有四类情况可以申报奖励:一是主导制修订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国家标准、各类团体标准的;二是承担国际、国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或工作组的秘书处工作的;三是承担国家级、省级标准创新基地,国家级、省级、市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的;四是近3年内获得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的。标准发布后2年以上5年以下,或试点验收结束后仍持续实施标准化管理2年以上5年以下的,可以申报奖励。

  [2017-11-27 10:11:34]

    [ 主持人]

 符合这四种情况就能申报奖励吗?

  [2017-11-27 10:12:46]

    [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化处副处长 董晓燕]

这个我要说明一下,上述四类是可以申报的,但评选时,更加关注的是实施效果。比如主导制修订国家标准,更关注的是“标准实施2年以上(含2年)5年(含5年)以下,并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就是说,不是您所在单位制订了国家标准就可以申报、获奖,而是要看这个标准实施以后有没有效益,包括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017-11-27 10:16:20]

    [ 主持人]

就是说,申报单位要更侧重提供标准实施以后的情况? 

  [2017-11-27 10:17:14]

    [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化处副处长 董晓燕]

对的,申报单位要注意看申报表,申报单位要说明产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希望申报单位申报时提供翔实、准确的信息。这其实也是一个导向,不能只关注制修订标准的本身,而要关注标准实施的效果。

  [2017-11-27 10:20:40]

    [网友 ]我想问一下,这个能奖励几个项目啊?  [2017-11-27 10:21:32]

    [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化处副处长 董晓燕]

根据管理办法,标准化项目奖励每年开展一次,采用申报评审的方式进行,设一等奖2个、二等奖6个。如果没有符合条件的项目,奖励可以空缺。一等奖奖励50万元,二等奖奖励30万元。

  [2017-11-27 10:26:30]

    [网友 ]

请问外地的企业可以申报吗?

  [2017-11-27 10:27:10]

    [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化处副处长 董晓燕]

管理办法里规定了,在南京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依法设立)的企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社会团体等组织,可以申报标准化项目奖励。因此,注册地不在南京的企业不可以申报。但是,各申报单位提交的反映标准化工作成果的材料,不局限在南京市范围。我们希望申报单位全面梳理、总结标准化成果。我们更想看到南京的标准化成果在全省、全国甚至国际上的应用成效。 另外,多个组织共同承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工作组秘书处工作或共同承担国家级、省级标准创新基地或国家级、省级、市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的,应由南京市辖区范围内的承担单位共同提出并经其他共同单位同意后申报。

  [2017-11-27 10:33:30]

    [网友 ]

请问我们企业参与制订了多个国家标准,是合并在一起申报还是可以分开来申报?

  [2017-11-27 10:35:30]

    [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化处副处长 董晓燕]

如果同一个企业主导了多个国家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在同一个年度申报的话,我们要求是合并在一起申报。即使存在一个企业既主导制订国家标准、又承担国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工作等多项符合申报类别的,也要合并在一起申报。因为前面我讲了原则,我们评选的,是标准化工作的成效如何,而不是看开展了什么工作。申报但未获得奖励的项目,次年如仍符合申报条件,可以再次申报。获得奖励的组织,间隔一年后方可以不同内容再次申报奖励。

  [2017-11-27 10:40:30]

    [网友 ]

一定要是主导制订国家标准吗?

  [2017-11-27 10:42:00]

    [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化处副处长 董晓燕]

是的,要主导制修订标准。“主导”是指在标准起草单位中排名第一。如果标准所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单位排名第一,排名第二的单位承担最主要工作,也视同为主导制修订标准的单位。

  [2017-11-27 10:45:20]

    [ 主持人]

申报表需要推荐单位盖章,可以谁推荐盖章呢? 

  [2017-11-27 10:46:20]

    [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化处副处长 董晓燕]

申报奖励的项目可由以下单位推荐: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化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市各行业行政管理部门;市有关行业协会、学会。交材料的时候,通过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质监分局预审和推荐的,由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质监分局汇总本辖区申报材料集中提交;其他组织预审和推荐的,可由申报单位自行提交。

  [2017-11-27 10:49:30]

    [网友 ]

申报过程需要交费吗?

  [2017-11-27 10:50:16]

    [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化处副处长 董晓燕]

不需要,不收费。

  [2017-11-27 10:51:10]

    [ 主持人]

交材料以后还需要企业做哪些事呢?

  [2017-11-27 10:51:14]

    [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化处副处长 董晓燕]

标准化项目奖励评审程序分为初审、初评、答辩、审定、公示、发布等几个阶段。其中,答辩环节需要申报单位参与的,其他都是市标准化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进行。答辩人员为项目第一完成人,特殊情况下经批准,可以由项目第二、第三完成人到场进行答辩。不参加答辩的视为弃权,该项目取消奖励资格。

  [2017-11-27 10:54:29]

    [网友 ]

今年第一年申报,能具体指点一下怎么制作申报材料吗?

  [2017-11-27 10:55:20]

    [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化处副处长 董晓燕]

关于申报材料的要求,我们专门印发了《2017年度南京市标准化项目奖励申报指南》,大家可以到我局网站里下载了仔细看看,这里面对要交哪些材料,材料如何填写等都有比较明确的规定。

  [2017-11-27 10:58:21]

    [ 主持人]

今天的访谈,董晓燕副处长为大家对“南京市标准化项目奖励”这项工作进行了政策解读,非常感谢广大网民的积极参与。如果后续还有其他问题,请直接与我局标准化处联系。标准化工作的相关信息,也可以在我局门户网站首页右下方的“重点领域”/“标准化战略”里查询。再次谢谢大家。

 

  [2017-11-27 10:5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