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名牌产品认定
发布日期: 2017-08-08 16:19 浏览次数: 字号:[ ]
事项名称

南京名牌产品认定

子项

事项设定依据

《南京名牌产品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推进名牌战略的实施,加强南京名牌产品的监督管理,规范南京名牌产品的认定评价工作,引导和支持企业创名牌,指导和督促企业提高质量水平,增强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南京名牌产品,是指在一、二、三产业中经南京市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认定的农业名牌、工业名牌和服务业名牌。
南京农业、工业名牌是指在我市境内生产、实物质量水平达到国内同类产品先进水平、市场占有率和知名度居行业前列、用户满意度高的农业产品和工业产品。
南京服务业名牌是指以优质的服务价值观为核心,体现服务特色、展示服务形象的理念标识,是服务主体向服务对象所提供的优质服务的体现,在同行业内具有标杆作用,并被市场和社会各界普遍认可和接受,具有明确的服务内容和较高的知名度、美誉度、信任度和追随度,反映该服务主体的经营决策、文化理念、经济实力、组织管理、服务创新和整体形象的综合标志。

审批(服务)对象

自愿申报南京名牌产品的企业

审批(服务)部门

南京市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办公室 (设在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职能处室为质量管理处)

审批(服务)受理机构

南京市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办公室 (设在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职能处室为质量管理处)

申请条件

《南京名牌产品管理办法》
第九条  农业产品申请南京名牌产品称号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产品实物质量水平、品牌知名度居市内同类产品前列,并具有一定的经济规模;
(二)产品具有合法有效的注册商标、批量生产达二年以上;
(三)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的规定;
(四)拥有自己的生产基地和专业技术人员,产品按照标准组织生产;
(五)具有地域性生产条件的,必须具有明确的生产地域范围界限;
(六)质量管理规范、科学有序;
(七)食用农产品生产环境、生产(加工)技术规程、产品质量符合国家、行业或地方无公害标准,具有市级以上法定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测合格报告。
第十条  工业产品申请南京名牌产品称号,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产品在南京市区域内生产或者组装,具有合法有效的注册商标,产品批量生产达二年以上;
(二)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的规定;
(三)实物质量在同类产品中处于领先水平,市场占有率、出口创汇率、实现利税、工业成本费用利润率、总资产贡献率、品牌知名度居行业前列;
(四)产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并已形成一定的经济规模,具有较强的出口竞争能力;
(五)企业具有先进可靠的生产技术条件和技术装备,自主创新、产品研发能力居省内同行业前列;
(六)产品按照国际标准或国内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具有市级以上法定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测合格报告;
(七)企业具有完善的计量测量体系和计量保证能力;
(八)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并通过ISO9000族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其他国际通行认证;
(九)企业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顾客满意程度高。
第十一条  服务业产品申请南京名牌产品称号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服务内容明确,具有合法有效的注册商标;
(二)企业年纳税额、主营业务年营业额在全市同行业中处于前列;
(三)企业建立了完善的服务标准和服务质量管理制度,并有效运行;
(四)企业需提供近两年内用户满意率调查报告;
(五)企业近二年无重大质量事故,建立健全客户投诉处理反馈机制,投诉处理及时,满意率达100%;
(六)企业行为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得到社会广泛赞誉。
第十二条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南京名牌产品申请:
(一)列入生产许可证、强制性产品认证及计量器具制造许可证等管理范围的产品而未获证的;
(二)连续二年市场占有率明显下降或者亏损的;
(三)近二年内在市级以上质量检查和出口商品检验检疫中被判定不合格的;
(四)近二年内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环保责任事故受到处罚的,或者有重大质量投诉、有知识产权纠纷经查证属实的;
(五)有其他严重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

 

申报材料

南京名牌产品申请表(农产品食品、工业产品、服务业产品)及证明性材料
注:一式两份(格式见当年申报文件说明)

 

办理流程

南京名牌产品认定工作流程图

技术评审机构
审批服务结果

南京名牌产品证书

审批服务结果有效期 3年
办理期限

6个月

具体办理时间:工作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夏季15:00)-18:00

收费依据与标准

不收费

审批(服务)部门咨询电话 025-83630627
审批(服务)部门监督电话 025-83630680
申请办理用文书

1、南京名牌产品申请表(农产品食品)
2、南京名牌产品申请表(工业产品)
3、南京名牌产品申请表(服务业产品) 

审批(服务)用文书

审批(服务)依据

《南京名牌产品管理办法》《南京名牌产品申报评价指南》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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