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食品相关产品获证企业三级联动监督检查和市级专项监督抽查的通报
发布日期: 2017-07-14 11:32 浏览次数: 字号:[ ]

  

 根据《关于在全市开展食品相关产品获证企业三级联动监督检查和市级专项监督抽查的通知》(宁质技监监函[2017]3号)文件要求,市局联合各区市场监管局、各开发区分局、市质检院对全市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开展了市区院三级联动监督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专项监督抽查情况
  本次专项监督抽查共抽查80家企业,抽样100批次,其中抽查食品用塑包60家企业79批次,食品用纸包12家企业13批次,餐具洗涤剂3家企业3批次。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5家企业5批次。
  本次监督抽查抽到的产品包括商品零售包装袋、复合膜(袋)、液体包装用聚乙烯吹塑薄膜、双向拉伸聚苯乙烯(BOPS)片材、塑料瓶、聚酯(PET)无汽饮料瓶、聚酯(PET)碳酸饮料瓶、塑料瓶盖、塑料瓶坯、塑料吸管、密胺餐具、一次性塑料杯、纸杯、纸杯原纸、纸碗、洗洁精等。本次监督抽查的检验项目涉及食品用塑包、纸包相关的卫生指标、乙醛含量、溶剂残留量总量、苯类溶剂,餐具洗涤剂产品标准规定的所有指标,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的标志和说明、防触电保护、接地措施等。
  本次专项监督抽查所检项目均符合相应的产品标准及卫生标准要求,合格率为100%。

  二、联动监督检查情况
  本次监督检查共计检查食品相关产品获证企业116家,其中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企业93家,食品用纸包装容器等制品企业18家,餐具洗涤剂企业5家。
  经检查,已停产、倒闭或搬迁的企业有35家,生产许可证超期未延续的企业有5家,产品全部用于出口的企业有1家。
  本次监督检查发现我市部分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存在检测设备计量过期、企业标准过期、原辅料进货验收记录缺失、产品出厂检验记录缺失、包装标识不规范、生产许可证到期、迁址未及时申报等问题,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交由辖区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依规处理。下一步市局将对整改落实情况安排核查,以进一步落实各区级市场监管部门属地监管责任和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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