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中小学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公共服务指南
发布日期: 2017-03-16 16:31 浏览次数: 字号:[ ]

  一、基地基本情况

  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全国中小学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2013年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办公厅及教育部办公厅共同命名。旨在深入贯彻全民质量教育,将质量教育活动与中小学生的素质教育有机结合,培养学生的质量意识和实践能力。

  二、服务对象及内容

  面向中小学生免费开展食品质量安全教学活动,单次接待人数不超过80人,学生年龄以大于8周岁为佳。

  通过参观讲解、现场实验、动手实践、论坛讲座等多种形式,使学生了解质量的含义、产品质量与我们的关系、儿童食品质量安全等基础知识,通过详细讲解生活实际中“儿童应该远离的几类食品”和“我们怎样‘吃’得更健康”两大模块,使学生真正关注我们身边的食品安全,培养中小学生的质量意识和社会责任感,以及做事认真负责的态度。

  三、申请流程

  如有需求,请提前两周联系,并填写《社会实践申请表》递交我方,我方根据需求提供接待安排方案,双方进一步沟通对接明确最终接待方案,按方案实施。

  联系人:申蓉

  联系电话:025—86673811

  邮箱:2521924098@qq.com

  

    附件:社会实践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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