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标准院4项省地方标准获批立项
发布日期: 2014-07-28 09:53 浏览次数: 字号:[ ]

  

    近日,由市标准化研究院参与起草的4项江苏省地方标准获批立项,分别是与省气象服务中心合作申报的《气象防灾减灾示范县(区、市)建设与评价规范》、与省宁海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合作申报的《商标代理服务规范》、与栖霞区人民政府尧化办事处合作申报的《街道全科政务服务规范》和与栖霞区委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栖霞区民政局及栖霞分局合作申报的《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规范》。

    《气象防灾减灾示范县(区、市)建设与评价规范》规定了气象防灾减灾示范县(市、区)(以下简称示范县)建设原则、建设要求和评价等相关内容,为我省规范开展气象防灾减灾工作,提高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提供了参考和依据。

    《商标代理服务规范》规定了商标代理服务的原则、基本要求、服务范围、服务流程、服务要求、服务评价与改进等内容,为全面落实《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以及《商标代理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提供有力支撑。

  《街道全科政务服务规范》规定了街道全科政务服务的服务条件、人员、服务事项、服务 模式、服务流程、服务要求以及服务质量监督与评价等内容,《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规范》则规定了区(县、市)级范围内的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的基本原则、网格划分、网格组织架构、人员、运行机制、网格服务内容以及考核评价,这两项标准将为推广新型社会服务与管理模式,提升社会服务与管理水平,创建和谐社会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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